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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06
《论怪癖》及对《论怪癖》的说明及“我的怪癖”及其它

怪癖就是习惯,只是认为自己有某个被称为“怪癖”的习惯的人认为他人没有或不一定有这一习惯。但这并不表明他人没有,而只是此人认为他人没有,或者他不知道他人到底有没有,所以这里既没有什么肯定,也没有什么否定,只是不作判断而已。当然也不一定就不作判断,只是判断作出之后,作出判断的人很快又对已经作出的判断作一个否定判断,因此他陷入一种怀疑状态。怀疑就是首先否定一个命题,然后对这个否定无法报以足够信任,也就是无法用忠实的肯定来保证这一否定有效。同理,也可以肯定一个命题,然后对这个肯定也没有多少信心。因而大多数怀疑就成为了一种对判断的拒绝,而并非作出判断——它只是在判断之间摇摆。所以“怪癖”并不是别人没有,而是认为自己有“怪癖”的人拒绝对他人是否有这一习惯作出判断。他仅仅能够确认自己有这一习惯。我们只能说,他对此从不怀疑。事实上,说不定这一习惯很多人都有,只是有这一习惯的人们彼此陌生,老死不相往来。如果他们忽然认识了,甚至恰好就因为这个“怪癖游戏”认识了,他们便会说,啊,原来那个人也有这个“怪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怪癖。或者,啊,看来我们都有相同的怪癖。但是,他实际上是在说,啊,原来不止我是这样做的,别人也是这样,至少差不多如此。如此一来,陌生的人们就应该怪癖而互相认同。而所谓怪癖的“怪”,就是得不到认同而已。这种得不到,并不是四处寻求认同之后被拒绝,而是并未寻求认同。换言之,怪癖这一习惯是私人习惯,并非公共习惯,它并不需要认同,它在没有公共性的场合下也能生长。但事实也可能是,它无所谓认同,它也来不及认同。认同与它无关。它既可以被认同,就像通过怪癖接龙而获得的“啊,原来和我一样”一样,又可以彼此不认同,就像通过怪癖接龙而得到的“啊,原来只有我是这样的”。之所以说它与公共性和认同无关,就在于它是私人的习惯,甚至当目前为止只停留在私人习惯,更有甚者,是绝对的私人习惯,不但与公共性无关,而且排斥公共性。所以“怪癖”才成为一种“怪”,因为有这种习惯的人希望它“怪”。所谓“怪”,就是和正常的、普通的、一般人的习惯不同。但既然它可以被认同,或者总有一天会找到同类,说明这种“怪”只是有这个习惯的人自以为是的结果。是否有永远找不到同类的怪癖呢?如果要我说,那么我的回答是这样的:第一,没有;第二,有。为什么要这样回答?因为“怪癖”就意味着拒绝比较。如果要比较,那么总可以找到近似的,如果要苛刻地寻找“相同的两片树叶”,那么也就没有了。由此推广,真正的“怪癖”其实就是每个人的人生,这是永远无法比较、哪怕比较了也无法近似的“癖好”。但它们又是如此雷同,如此近似,大同小异,八九不离十。因此,所谓的“怪癖”其实是不可言说的。真正讲出来的都是不那么怪的、可以被表达的习惯。但既然要表达,就要省略一些比表达出来的东西更能代表“怪”的东西。因而得到表达的也就不是真正的“怪”了。但不论如何,这种“表达”的愿望确实相同的,表达的手段也是相同的。所以在这个怪癖游戏中,不论每个人给出的怪癖如何怪,如何不同,“参与表达”却是相同的,大家都表达了,都养成了在网页上写下五个怪癖的癖好。虽然这只是一次性的,但它为什么不是一个瞬间消逝的习惯呢?就所有人的行为而已,它也够得上习惯这个称谓。在此,真正得到表达的就是这种“要表达自己的怪癖”的怪癖。这当然不是什么怪癖,而是表达习惯。不论这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都是一个“已经表达了”的事实。拒绝表达也成为了这个游戏的一部分,因为曲子都需要休止符。在怪癖游戏的接龙中无人幸免,幸免的是那些对此事一无所知的人。但他们也不是无辜的,因为他们培养了那些参与这个游戏的人。由于怪癖的私人性,这种表达变成了一种自我展示,或者是自我暴露。它是双向的,一方面成全了暴露癖,一方面成全了偷窥癖。但把“癖”字换成习惯之后,“暴露”就变成了言说习惯,“偷窥”就成了观察习惯。综上所述,这里既没有什么暴露,也没有什么偷窥,它只是一来一往的交流而已。推而广之,这就是生活。

 

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认真地从头到尾看完上面这段话。因为我写这段话的时候已经预埋了一个让读者跳到这里开始阅读的程序。这一程序之所以能奏效,得益于绝大多数人的一个怪癖,即无法忍受枯燥乏味又唠叨无趣的分析论述。以上文字的另一作用是为我的怪癖作出示范。我在此仅仅示范了我的blog怪癖。以下就是应kapa的要求而罗列的五个怪癖。这五个怪癖只是为了这个游戏凑出来的。我不认为这是怪癖。如果读者要反驳我,可以认真阅读上面那段文字,我在其中给出了强有力的辩护。

 

1——视错别字为耻辱。因为错别字会带来一些甜蜜的幻觉并引起高贵的愤怒。不幸的是,我经常自取其辱。

2——为了赶走读者把句子写得佶屈聱牙。我希望读者去干其它事情而不是来读这一类东西。所以我基本不读自己写的这一类东西(就像上面这样)。因而无法发现错别字,从而自取其辱。

3——视读者的青睐为独特的荣耀,希望读者认真阅读我的作品。因为2,我无比卑微。

4——由于3,我作品的忠实读者一般是超级无聊的人。为了宠爱他们,我变本加厉地让文本枯燥乏味。我的方法有这么几个,生编乱造,断章取义,坑蒙拐骗,胡搅蛮缠……

5——为了维护上述4个怪癖,我必须全身心投入丰富多彩的生活,营造丰满多汁的人生乐趣,发现一切可能的真善美,向伟大的情爱和责任致以革命的拥抱。只有这样,我才能识别它们,剔除它们,榨干它们,吞噬它们,为上述4个怪癖提供服务。这就是本blog更新较慢的缘故。

 

 

posted by: rowastein at 09/06/05 23:32 | link | comments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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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1  07 September 2005 - 09:44
 
根据你的第四条,似乎我的怪癖中可以添加一条:“做rowastein的忠实读者”
Contact me View user's mediablog satantt
#2  07 September 2005 - 10:09
 
感天动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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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7 September 2005 - 21:16
 
我是不幸中招的。。直接从12345看了。。。汗
Contact me View user's mediablog kapa
#4  08 September 2005 - 00:35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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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 September 2005 - 00:08
 
路人甲。哈哈。。

好啊。。。。安。。。
Contact me View user's mediablog carly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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